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十四五”期间,水利部不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记者从水利部1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时期,水利部指导各地以水库管理体制为重点,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实践,落实小型水库管护资金,全面推广专业化小型水库管护模式,探索开展水库工程不动产登记试点,形成权责对等、良性运行新局面,水库工程总体面貌焕然一新。
建立小型水库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我国约95%的水库为小型水库,在防洪减灾、农业灌溉、供水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以来,共落实小型水库运行管护中央补助资金120亿元,指导各地进一步压实小型水库县级人民政府主导责任,因地制宜制订完善本地区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从地方财政中拿出运行管护资金,实施县域小型水库统一规范管理,历史性解决了小型水库“没钱管”的问题。
实现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针对小型水库量大面广、基层技术薄弱、工程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对乡镇村组分散管理、没有水管单位的小型水库,就地取材,因地施策,实施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鼓励探索“小小联合”等行之有效的模式,推动实行县域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堤防、小型水闸等一体化管护。
开展水库工程不动产登记试点。水利部联合自然资源部指导9个市县1200座水库工程完成不动产登记颁证。试点市县通过“定归属、建机制”,形成所有权明确、管理权落实、使用权合理的产权体制,解决了资产权利缺乏保障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工程权属界线和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强化工程设施及库区管理与保护;同时深入挖掘有发电、供水功能的水库工程资产价值,为推动实现工程管护与资产盘活双赢提供了基础支撑。
据介绍,“十五五”时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水利部将攻坚克难、善作善为,大力推动改革实现新的突破。健全重大水利工程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制度完善、数智赋能、监管高效的运行管理保障体系,实现水利工程高水平运行和高效能管理;完善水库库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地方人民政府主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其他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库区管理模式,加强库区利用活动管理;科学实施水库清淤,指导各地实施一批水库清淤试点,多措并举推进水库淤积治理,切实维护水库库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