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
租赁社会工程用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招字[BD20241003]号
项目名称:租赁社会工程用车项目
预算金额:582400
最高限价(如有):582400
采购需求:租赁社会工程用车,其中租赁SUV车14 辆,皮卡车2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车辆交付采购人,服务期限: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备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3、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明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4.监督部门:保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312-5176662,电子邮箱:bdzfcggg@sina.com。5.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文件,不收费。6.质疑提出渠道和方式:采购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光华,电话0312-8926271;采购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樊易0312-65656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保定市恒源路88号
联系方式:0312-8926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西二环和泰富润商务中心1号楼1707室
联系方式:0312-6565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易
电 话:0312-6565657